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组织实施好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做好2023年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青年提高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人员范围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见习单位范围
全县范围内有意向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各类合法登记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
三、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流程
(一)岗位发布。用人单位在服务专区中进行见习单位认证,并将岗位信息及时在线上服务专区录入,岗位信息经筛选审核通过后,在线上服务专区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见习报名。报名人员在服务专区进行注册、认证,并登记见习意向后,可结合个人实际投递见习岗位。每位报名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
(三)岗位对接。见习单位收到岗位投递信息后,可结合报名先后顺序、岗位需求及匹配程度等,自行与报名人员开展岗位对接。见习单位与报名人员达成初步见习意向后,须及时在服务专区进行见习人员确认。
(四)见习人员审核。对于与见习单位达成初步见习意愿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核该人员是否符合见习对象规定。
(五)见习人员上岗。对于审核通过的人员,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组织体检,完成报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等后续流程。
(六)见习补贴申报。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离职或服务期满后,在7个工作日内在服务专区提交见习补贴申请。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见习人员具体操作方式详见《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平台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附件1);用人单位具体操作方式详见《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平台见习单位用户操作指南》(附件2)。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应取得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之前应到所在乡镇的人社中心进行失业登记。
(三)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是1660元/月,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用人单位见习补贴。见习期间,用人单位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按3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贴。
(四)目前有就业见习在岗人员及2023年度有就业见习岗位需求的单位,请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就业见习工作,并加入QQ工作群“三都县见习管理群”(附件3)。
(联系人:吴婷婷,联系电话:0854-3028277)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