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剑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经核查,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均准确无误。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分公示
截止2023年6月6日17点,共有12名考生申请查分,经核查,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均准确无误。
二、笔试成绩及排名查询
请考生于2023年6月9日9点后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或“网上报名网址(http://pta.bjpass.com/site/eqiAzu)(考生需注册、登录后才能进行查询)”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
(三)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入围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后续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剑河县人社局组织人员直接电话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不再公示递补人员名单,待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示。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证书,且学位信息还须与学信网<学位网>上所记载的信息一致)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的专业或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特别提醒: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和截止2023年5月3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截止2023年5月3日须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3年5月3日前完成项目服务期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定向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3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1)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2)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村医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并持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8.定向招聘在相关县(市)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员,需提供截止2023年5月3日及以前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并同时提供乡(镇、街道)相关证明材料;
9.定向招聘在相关县(市)服务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城乡社区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5月3日)、工作表现优秀、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11.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2.“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13.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部或人社局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3年5月6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3年5月6日前>);
1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
剑河县人社局组织人员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剑河县人社局组织人员直接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期不再公示递补人员名单,待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示。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qdn.gov.cn/)和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是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发布的网站,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仅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于考试期间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对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剑河县人社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后续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五、举报咨询电话:0855-5221447(县纪委监委)
0855-5227189(县人社局)
六、本公告内容未尽事宜由剑河县人社局解释。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