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统筹做好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100分(总分300分)及以上,依据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确定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附件1: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地点: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丰路中段)
四、相关事宜
(一)各招聘单位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在资格复审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开启,请考生自行打印网上报名表),考生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考生附有相片的《报名信息表》。
若考生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持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所有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
3.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持学校就业推荐表。
4.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考生在网上打印的附有照片的《报名信息表》。
5.报考教育系统职位须提供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还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所需印证材料提供原件进行审核、交复印件备案。
7.报考职位有报考专业要求的,以考生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8.有工作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其中报考职位在“其他报考条件”栏有其他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截至报名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兴义义龙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持兴义市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兴义义龙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持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
(2)报考“在兴义义龙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以上人员”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当选证书等有关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须注明任职起始时间)
(3)报考“驻村干部”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由派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注明驻村工作起止时间)后,到中共兴义市委党建办复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4)报考“兴义市公安局警务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注明工作年限)。
(5)报考“兴义市能源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驻矿安监员)”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提供3年及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报经兴义市能源局审核认定。
(6)报考“兴义市人民医院”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出具国家三级公立医院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工作年限)。
(7)报考“驻兴义义龙部队军人随军家属”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并报经县(市)人武部审核认定。
(三)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复审公章。
(四)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应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如因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八)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招聘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九)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温馨提示:兴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都将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进行公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看到后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859—3915263(兴义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监委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33055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