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986年国务院批准建设国家经济信息系统并组建国家经济信息中心。1987年,国家信息中心正式成立。
国家信息中心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设有八个部门以及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中国国信信息总公司等公司实体。经过三十多年不懈努力,形成了决策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信息内容服务三大支柱业务。
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已经成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面临机遇和挑战,欢迎有志之士加入我们的团队,为祖国信息化事业发展一展宏图、做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落户条件;
(六)报名的应届毕业生是经国家批准成立的高等院校参加统招统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的海外留学人员,需能在2020年年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具有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且留学时间1年(360天)以上。非京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申请在北京落户的报名者,应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规定:“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成回国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的规定,请应聘者综合考虑办理入职及用人单位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预约递交申请材料所需时间周期;京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九)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十)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十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十二)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信息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sic.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等相关书面材料。
2、报名时间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只接受网上报名,恕不接受直接来访、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其他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地址:http://zp.sic.gov.cn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日17时,以网上提交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若某岗位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或报名少于2人,该岗位招聘取消)。
六、组织考试
(一)笔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会电话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1:1确定考察人选,到其所在学校或原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从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国家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68557103;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8558389;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8号,邮政编码: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