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3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档案整理、系统维护等。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料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为20-35周岁;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且身体、心理健康;
5、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6、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日常办公软件的使用,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有部门(单位)办公室经验者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在校大学生;
5、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资料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30日(08:30—18:00)。(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部)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6225019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持身份证、个人简历、报名表、毕业证书以及个人简历表中涉及的证书到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部)一楼办公区进行报名。从和谐路救援站(交通局旁)登记进入营区往前走100米可到大队部。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将身份证、个人简历、报名表、毕业证书以及个人简历表中涉及证书扫描件,通过QQ邮箱发送至986072810@qq.com邮箱账号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要填写《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2、应聘人员要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1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征信报告1份;
5、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中持有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1份;
6、工作人员对照《招聘简章》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可参加笔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7、应聘人员向招聘工作小组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8、应聘人员未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按时上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四)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字予以确认,审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进入下一应聘环节。
应聘资料审查贯穿整个应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消防文员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内容主要涉及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专业知识的考查。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
考核期间,招聘工作小组要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资料,确保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中发现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察单位报经领导小组审定,一律取消该应聘者所有应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严重经济问题或其他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被处分的;
5、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拟聘用公示和聘用审批
拟录用人员和名单在惠水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专业人员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新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并提供近一个月内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一份;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消防文员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2000.00/月,正式录用后按每人2700.00(基本工资1900.00+绩效500.00+全勤300.00)+岗位补贴(根据实际岗位核算),“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实际工资中扣取。加班和节假日值班工资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工作满一年后工资在原有基础上递增100元,最多加至八年,即800元。
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解释。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燏、欧阳诚翊、金茜茜。
3、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招聘有关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凡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