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水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少数民族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方式
(一)少数民族加分:主要以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报名考生不需要填写加分申请。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要考生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社局现场加分。
二、加分政策
(一)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岗位的不予加分。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在惠水县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加分:
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
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
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
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三、有关事宜
通过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共有3416名考生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通过现场申请审核后共有18名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条件。现按招聘程序规定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5月18日17:00时前向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未反映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854—6221862
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