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精神,结合我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汇川区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表》(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遵义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2.应聘岗位工作,应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岗位镇
(街)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页)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报名时核验原件,所有材料提交复印件一份。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各环节,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符合安置条件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1.岗位补贴。每年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补贴按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不得超过3年;
2.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