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对人才工作的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推进“千名英才·智汇铜仁”行动,持续壮大水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我市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2023年铜仁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名。为确保我局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和《铜仁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进行,铜仁市水务局成立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人才引进工作。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确定计划、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凡符合本次引才条件及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身体等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附后。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热爱水务工作,吃苦耐劳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铜仁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市外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9.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不符合招聘对象、岗位的报考条件或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