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2023年公开引进州直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线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上资格复审
(一)时间
线上资格复审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18:00(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员。
(三)方式
考生本人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线上资格复审时间内(2023年5月15日18:00前)尽早发送到指定邮箱,审核人员需于2023年5月15日前审核完毕并将需补充材料告知考生,需补充材料的考生需于2023年5月17日18:00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补齐所有材料(邮箱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四)线上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公告》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提供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证明、证件和相关证明等材料。
1.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报名信息表打印、签字后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my.chsi.com.cn)扫描件;
4.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学校证明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等信息)扫描件;2023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应提供学信网高等学籍验证报告(http://my.chsi.com.cn)扫描件;并签署在2023年8月31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签署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扫描件;
5.国(境)外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时未取得的需签署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扫描件;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中、小学教师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扫描件。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附件2);
7.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获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年龄报名及报考职位要求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相关职业技术资格扫描件;
9.报考职位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10.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1.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录(聘)用(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附件3);
12.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所有提供资料均需原件扫描。
(五)引才单位审核
各引才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对照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如因线上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要求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测评环节)岗位,按比例减少或取消引才计划。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准备好全部资格复审材料后,对照职位表,将审核材料打包后按照“主管单位+引进单位+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务必于线上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8:00前发送到相关引才单位邮箱,补交材料考生务必于2023年5月17日18:00前一次性补齐所有材料,逾期未反馈或反馈至其他引才单位造成无法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发送的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可识别。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在线上资格复审时间内尽量提前发送所需材料并第一时间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确认资格复审材料发送成功。如报考单位未收到复审材料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补交的材料不完整,无法识别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二)应届考生填写《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
(三)海外学历考生填写《海外学历承诺书》(附件5)。
(四)考生所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要确保真实、正确、有效,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线上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黔南州2023年公开引进州直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测评时间具体以测评公告为准(预计在6月上旬前),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时到“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qiannan.gov.cn/)查阅公告、公示,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以及出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及聘用资格。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0854-8225739(黔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54-8222527(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调配科)
黔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