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绥阳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绥组通〔2022〕24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绥阳县洋川街道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绥阳县洋川街道2023年上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27人,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绥阳县洋川街道2023年上半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3年以前毕业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体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学历和符合社区工作者岗位要求相关条件及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兵源地或生源地为绥阳县的退役军人、在绥阳县服务期满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