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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2023-04-24  |  来源: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是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属于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全院现有12个研究所,2个科研辅助部门,8个行政处室。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其中,管理九级岗位3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在所报考单位和岗位安心工作。

5.具有胜任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2005年5月8日及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9.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1.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

1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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