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为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招才引智,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遵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95人。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人才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初审、线上初评、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人才引进岗位
此次提供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301个,共计395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一般应具备相应年龄、学历、职称要求:硕士研究生或市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的,详见《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专业要求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一级学科名称相同的均符合要求(如,职位要求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土木工程,视为符合该职位专业要求);要求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急需紧缺专业相近、相似的国(境)外学历专业的认定,须经用人部门(单位)邀请3名及以上同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外单位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二)组成专家委员会论证认定,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8.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止2023年4月28日,我市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4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23年4月2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