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着力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用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平台,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和强中心城区发展目标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0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引进日常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三、引进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0名,具体引才单位、职位及条件详见《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注:以上均要求满足拟引进职位其他条件。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往)届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视为最高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5.截至2023年4月23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2023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7.碧江区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碧江区外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1.不符合引进有关条件要求的。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