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研究和服务中心是贵州省国资委管理的正县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承担全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国企党建等研究工作;承担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等服务工作;承担全省国资系统企业运行监测分析等服务工作;承担国资智库平台建设基础性工作;承担省国资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研究和服务中心实际,经贵州省国资委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研究和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研究和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能安心所报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