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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6人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和我县“三区一县一中心”发展目标,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相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6名,为确保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县成立了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人,其中:县直部门40人(综合类39人、教育类1人),乡镇(街道)46人(综合类10人、教育类36人)。详情见《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相关信息发布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信息均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及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村(社区)干部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80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定向招聘玉屏侗族自治县“村(社区)干部”(或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其中村干部要求截止2023年4月3日在玉屏侗族自治县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3年且至今仍在职;城市社区工作者要求截止2023年4月3日为玉屏侗族自治县的在岗服务人员。

5.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省、市统一选聘到我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6.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退役军人”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为铜仁市辖各区(县)生源(兵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须为铜仁市生源(兵源)。

7.限玉屏侗族自治县户籍或生源的岗位,本县户籍限于2023年4月3日前在玉屏侗族自治县登记入户(已在公安机关办结玉屏侗族自治县户籍登记入户手续);本县生源条件指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玉屏侗族自治县。

8.报考教育类岗位对教师资格证做要求的需要相应学科和层次的教师资格。

9报考人员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10.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岗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如学籍档案等),截止时间以考察时规定时间为准。

10.截止2023年4月3日,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

11.定向到具体行业的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委培生;截止2023年4月3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含2023年招聘已签约的)。

12.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3年不能毕业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4.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岗位对象、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本人的岗位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考人员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17:00

3.报名网址:

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gztryp/index.html#/index)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人员信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第一步 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人像照和报考岗位所必须的证件证明照<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图片>)。

第二步 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第三步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7:00。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是否审查通过。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人员从招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内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在报名期间(2023年4月19日17:00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17:00后),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错漏、照片不清晰等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于2023年4月20日17:00前进行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并提交报名申请。

2023年4月19日17:00至4月20日17:00期间修改信息的岗位,再经审核仍未通过的,将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特殊原因个人信息有误须修改的(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县招聘办”申请同意后酌情修改。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人员为拟笔试人员。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向“县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经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岗位被取消或自愿放弃改报而需要退费的报考人员,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退费。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笔试人员于2023年5月4日上午10:00至5月7日上午8: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类别根据岗位情况分为综合类、教育类。

1.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类别代码为11。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为教育类,考试类别代码为41。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八、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登录报名网址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4.“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服务人员还须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团县委(或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5.以“村干部”(或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报考相应岗位的,须持以下证明材料:(1)村干部要求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城市社区工作者提供《社区工作者认定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务经历、现实表现);(3)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书记审核签字的廉洁自律材料;(4)属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审查报告。上述材料经组织部门审核,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

6.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须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铜仁市生源(兵源)的身份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报考岗位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或生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考试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请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四)“县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轮)。“县招聘办”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注: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自行承担。

九、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对象: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方式

1.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

2.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教、说课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从面试实考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折算前)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笔试成绩(折算前)仍相同的,则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各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考察工作,并将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送“县招聘办”。

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23年报考人员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开展(时间上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国外学历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2023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他经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聘用备案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简章”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56-3229398(县招聘办)

招聘监督电话:0856-3229866(县纪委监委)

附件:

1.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玉屏侗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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