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9〕202号)以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计划>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2023年黄果树旅游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黄果树旅游区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区招聘办”)。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四)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黄果树旅游区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及审核,参考专业目录见“贵州党建云”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贵州省人社厅官网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及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7.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安顺户籍或安顺生源的人员,要求户籍迁入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方可报考。
8.部分岗位定向招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在资格复审阶段出具所在党支部(加盖上级党委公章)证明材料。
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的标准,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专业类别)。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4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5.截至2023年7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6.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9.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