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下属2家事业单位共招聘3人。其中检察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人,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公开招聘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1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包含当日。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或在事业单位因旷工、年度考核不合格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1.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
1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检察网(http://www.gz.jcy.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3月27日到2023年4月4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