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规定和县城高中教育发展工作需要,天柱县第二中学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教师18名。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到天柱县第二中学工作。
二、遴选工作程序和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按照信息发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天柱县第二中学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国内各地中小学在编在职(岗)专任教师,具有3年以上(不含3年)教学工作经历。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
4.具有3年以上(不含3年)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教学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7.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未具备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
6.未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按事业单位回避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tianzhu.gov.cn/)。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综合股二室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工作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天柱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②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⑤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公章);
⑥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⑦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⑧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