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六枝特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43名。选聘岗位详见《六枝特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社区工作。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2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六枝特区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8年3月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4.户籍要求: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6.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选聘岗位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