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0名。为做好本次考调工作,特制定《织金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及人数
考调职位及要求详见《织金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对象
1.公务员和参公岗位
织金县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或织金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
2.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织金县乡镇(街道)、县直机关或织金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织金县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学校和医院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已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录(聘)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已达到解除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6.非县委管理的干部。
7.近三年年度考核(含2022年度,可于开展考察环节提供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岗位,但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离开公务员(参公)岗位后,按规定履行退出登记备案手续,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相关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9.事业编制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岗位,考调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按有关规定重新考核聘任到管理岗位,薪随岗变。
10.身体健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满影响调动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5.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考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事业身份人员不得报考考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6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hijin.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地点
中共织金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所需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织金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打印表,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本着节约从简原则,本次报名不要求提供参加工作文件、年度考核表、公务员登记表,同意报考证明不用单独出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调方案,真实全面填写《报名信息表》,因错填、误填、漏填、涂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填写不真实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同意报考证明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如:张三52242519******0011,中间不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或注册会计师证的,出示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作为笔试成绩加分依据。
(6)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岗位需提供本人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离开公务员(参公)岗位后,按规定履行退出登记备案手续。
(7)诚信报考承诺书。
(8)本次考调工作不收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调人员资格。
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的,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适时公布。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3.笔试时间:2023年3月12日。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6.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注册会计师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
8.笔试成绩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适时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织金县考调领导小组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计划考调人数与实际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适时发布。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考生总成绩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适时发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计划考调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成立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和道德品行。考察时还须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政法和信访等部门意见,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察过程中,如遇不符合考调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7627022(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
0857-7621359(织金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0857-7638338(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
0857-7621337(织金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0857-7627020(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
附件1:织金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织金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织金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原标题:织金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www.gzzhijin.gov.cn/zwgk/jcxxgk/rsxx/ryzp/202302/t20230227_78315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