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江口县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扩充人员力量,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招聘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26人,非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9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计划详见《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截止报名首日年龄为执勤岗位:18至30周岁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非执勤岗位:18至45周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截止资格复审首日前取得毕业证的。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未受过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的,岗位年龄要求报名条件进行放宽:
1.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含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2.政府专职消防队或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现职消防员,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成认定)工作,具有1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森林火灾)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的;
3.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及以上驾驶证的。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②车辆驾驶(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予以优先录用;
③具有体育(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和文艺专业特长的,予以优先录用;
④具有急救护理资格的人员优先录用;
⑤会汽修、机修和烹饪的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③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录取为消防员而未报到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④不符合岗位的招聘对象条件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如: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发至邮箱(1093847781@qq.com)。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登记备案并确定其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