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兴仁市梨树坪国有林场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2.中专及以上文凭,专业不限,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能遵纪守法,态度端正,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女在40周岁以上,男在50周岁及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兴仁市梨树坪国有林场办公室(兴仁市城南街道环南路5号兴仁商城1805室)。
2.联系人:郑波,电话:0859-6221639,13984669435。
3.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上午12: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六、面试
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七、体检
以用人单位具体要求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八、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联审合格后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后下文聘用。
(一)聘用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梨树坪国有林场签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按兴仁市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由市人社局发放。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兴仁市梨树坪国有林场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九、未尽事宜,由兴仁市梨树坪国有林场负责解释。
2022年12月6日
兴仁市梨树坪国有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