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规定,现就2022年度三穗县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2022年,三穗县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2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7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3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产生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随机抽选方式,由三穗县司法局会同三穗县人民法院、三穗公安局从本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6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需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和《三穗县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需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和《三穗县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表》。
(二)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
三穗县司法局会同三穗县人民法院、三穗公安局组成资格审查组,由各司法所、派出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随机抽选的辖区内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依照选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三)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的产生
1.随机抽选产生60名候选人中有意担任人民陪审员,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名单中再随机抽选17名作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最后确认的拟任人选不足17名时,再一次在全区的常住人口名单中,按照缺额1:5的比例随机抽取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进行随机选取,直至达到17名拟任人选。
2.个人申请或相关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三穗县司法局会同三穗县人民法院、三穗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面谈确定拟任人选。
(四)公示、任命
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确定后,三穗县司法局会同三穗县人民法院、三穗公安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经过以上程序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三穗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三穗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原则上不得连任。
(五)公告、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三穗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向社会予以公告。由三穗县人民法院会同三穗县司法局组织公开宣誓。
三穗县人民法院为人民陪审员颁发《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并会同三穗县司法局开展培训。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9日—10月27日,每天上午9:30—11: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三穗县司法局
联系人:龙慧
电话:0855- 4522603
(三)报名材料
1.三穗县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或组织推荐表(纸质件一式三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期1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3张。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时间为30天。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穗县人民法院、三穗公安局、三穗县司法局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