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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2022年县直单位(含“一镇六办”) 面向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107名)

2022-07-26  |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结构,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威宁县辖区乡镇(草海镇除外)公开考调一批县直单位(含六桥街道、海边街道、陕桥街道、五里岗街道、雄山街道、开华街道、草海镇<以下简称“一镇六办”>)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考调工作,特制定《威宁县2022年县直单位(含“一镇六办”)面向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考调简章》)。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本次共考调工作人员107名,具体考调岗位详见《威宁县2022年县直单位(含“一镇六办”)面向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

威宁县乡镇(草海镇除外)职在编且截至2022年7月31日已满岗位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事业干部身份人员。

事业单位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岗位;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公务员报考参公事业岗位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重新进行参公登记。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即试用期不定等次视为称职或“合格”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7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考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5.新录(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录(聘)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

公开考调简章于2022年7月25日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eining.gov.cn/)(以下称“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30日-31日(9:00—18:00)超过7月31日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日中午12:00。若无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考生拒绝(放弃)改报的,给予退费处理。

3.报名地点:威宁县第五小学。

4.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收取(可微信扫码支付)。

5.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报名所需材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威宁县2022年县直单位(含“一镇六办”)面向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正反面打印表,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报考人员需提供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考核主管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6)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或参公事业岗位的,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的书面承诺。

(7)公务员报名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8)《考调简章》及《岗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资格审查:由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本次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50分。

2.笔试内容:威宁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岗位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方面的综合知识;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22814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于2022812(9:00——18:00)到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6.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由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位的面试人数与该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位的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缺考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面试成绩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布。

(五)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第二轮试,以第二轮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考调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调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的考生,考察定为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考调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与调动

1.根据考察结果,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不影响调动的,由考调单位将考察有关材料、《调动人员登记表》(按拟调入部门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人社部门领取)、《威宁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增员审批表》(到县委编办办理)统一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行文调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取消调动资格;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2.考调到事业单位的人员调动后根据考调单位职称岗位空岗情况进行重新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3.考调人员身份是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公事业岗位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工作各类通知、公告、公示均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相关信息。在本次考调工作各环节中,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考调信息,因未认真阅读考调简章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考试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260号)文件规定,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7-6225250(威宁县委组织部)

0857-6232557(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6222081(威宁县纪委监委)

附件1.威宁县2022年县直单位(含“一镇六办”)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威宁县2022年县直单位(含“一镇六办”)面向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docx

 

 

附件4.威宁县2022年县直单位(含“一镇六办”)面向乡镇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考生防疫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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