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综合执法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10个财政全额拨款综合执法单位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80人,其中管理人员299人,专业技术人员 81人。具体情况如下: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20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16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55人,其中,管理人员44人,专业技术人员 11 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三支队30 人,其中,管理人员24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支队45人,其中,管理人员38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50人,其中,管理人员42人,专业技术人员8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40人,其中,管理人员32人,专业技术人员8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45人,其中,管理人36人,专业技术人员9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55人,其中,管理人员46人,专业技术人员9人;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40人,其中,管理人员33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综合执法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3.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克服地区差异,在所报考单位和岗位安心工作。
6.具有胜任所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应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2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获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8.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
9.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各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布的专业目录确定,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须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综合执法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应职位明确的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为同一专业。
10.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其他符合政策可视为应届毕业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且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退役士兵。
12.退出消防员是指从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或2018年以来编制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退出人员。服役5年(含)以上退役消防员是指在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及以上编制等级退出消防员是指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衔级晋升条件晋升至三级消防士及以上编制等级的退出消防员。
13.限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户籍人员、生源人员岗位,报考范围为岗位要求的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本县生源是指原为本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14.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