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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的公告

2021-12-03  |  来源: 金沙县人民政府

【导读】关于恢复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的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取。

事业单位考试560732598

备考题库:事考帮APP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恢复因疫情原因延期的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现将笔试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聘计划调减

根据《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金沙县人民医院10087职位招聘计划为5人,报名8人,调减招聘计划3人,调减后的招聘计划为2人;金沙县人民医院10094职位招聘计划为2人,报名4人,调减招聘计划1人,调减后的招聘计划为1人;金沙县妇幼保健院10100职位招聘计划为1人,报名0人,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按职位分三个批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次笔试

第一批次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笔试职位:10001职位至10046职位,参加第一批次笔试的应聘人员情况见《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人员名册(第一批次)》。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9:00—17∶0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址:金沙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翠屏路二号桥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第二批次笔试

第二批次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笔试职位:10047职位至10118职位(不含10116职位)。参加第二批次笔试的应聘人员情况见《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人员名册(第二批次)》。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9:00—17∶0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址:金沙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翠屏路二号桥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第三批次笔试

第三批次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笔试职位:10116职位、10119职位至10173职位。参加第三批次笔试的应聘人员情况见《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人员名册(第三批次)》。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9:00—17∶0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址:金沙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翠屏路二号桥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准考证领取及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并提交《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由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提交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和《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2.由于考生重名较多,考生须认真查阅《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人员名册(第一批次)》《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人员名册(第二批次)》《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人员名册(第三批次)》,确定自己笔试批次安排,记录笔试地点、考场号和笔试准考证号,并仔细核对、准确识别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后,方可领取。

《笔试准考证》领取后,请认真检查自己的准考证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信息不准确等问题,请及时联系考务办,联系电话:0857—7252760。

3.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已盖入场检测合格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查看考点地址、了解乘车路线,考试当天务必提前出发前往考点,尤其要把堵车因素和疫情防控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

4.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的起止时间计算。以考生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上“采样时间”为起始,计算至各批次笔试准考证领取首日时间为止,凡在48小时内的均符合要求(以下均按本方式计算核酸检测起止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出示的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可用于笔试时入场检测。

三、疫情防控要求

凡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含笔试准考证领取,下同)的考生,须严格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发布的《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3.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4.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5.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6.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7.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8.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9.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10.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11.笔试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12.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13.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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