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机关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招聘工作人员情况如下:
(一)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招聘机关工勤人员7名。
(二)贵州省纪检监察融媒体与廉政教育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三)贵州省巡视工作服务中心招聘管理岗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省监察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省监察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或在事业单位因旷工、年度考核不合格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满五年的人员;
9.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10.不能在考察前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网站(http:/www.gzdis.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9月10日到2021年9月21日。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含机关工勤人员)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省监察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含机关工勤人员)(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