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贵州省文旅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单位简介
(一)贵州省图书馆。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县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宗旨为: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业务范围为: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金石拓片、音像资料的采编与储藏及图书资料的借阅;负责图书资料网络系统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和文献数字化处理;编辑出版图书、期刊和资料;开展图书馆学研究、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以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贵州省博物馆。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县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宗旨为: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业务范围为:负责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保管及文物复制与修复,组织文物展览;展历代文物研究、博物馆研究,通史和近现代史研究、民俗、民族历史研究、古代建筑研究、古书画研究、古器物研究、文物修复技术研究和藏品研究;开展文物宣传、文物讲解、历史知识普及、文物信息网络建设、历史著作及图录编辑出版等工作;开展考古发掘。
(三)贵州省文化馆。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县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宗旨为: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业务范围为:组织、指导群众(含少儿,下同)开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交流、培训和辅导;管理群众文化艺术社团;负责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的管理、收集、整理和利用;编辑出版群众文化艺术书报刊和资料;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与保护工作;开展相关文化艺术服务。
(四)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县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宗旨为:开展美术创作及书画作品的收藏、研究和展览,促进艺术繁荣。业务范围为:开展美术创作,培养美术创作高级人才;开展院外高层次美术创作的推动和辅导工作;征集、收藏书画作品和文献资料;开展美术理论研究及对外美术交流工作;举办美术展览,开展公益性美术活动。
(五)贵州省文化艺术研究院(贵州省戏剧创作中心)。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县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宗旨为:开展艺术创作,促进艺术繁荣。业务范围为:开展艺术研究和传统艺术整理发掘;负责贵州省戏剧、曲艺、音乐曲、民族民间工艺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民族民间文化历史、理论、创作、评论等方面的发掘、搜集和整理;承担艺术研究学术刊物的编辑和发行,开展有关学术活动等。
(六)贵州省旅游学校。贵州省旅游学校成立于1986年,属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管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我省规模最大的一所集教育、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全日制公办旅游类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校。学校坐落于清镇职教城(时光校区),占地面积近307亩。在校生近5000人,教职工130名。开设有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导游服务、学前教育、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财会电算化、城市轨道与交通服务、民族音乐与舞蹈等16个专业学习方向,办学规模与办学优势居于全省同类学校前列。
(七)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公益二类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业务范围为:拟定全省文艺人才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文艺教学、演出和人才交流等服务;开展文化信息收集和厅属数字化网络建设。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人数及联系电话
(一)招聘对象、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7家事业单位计划招录工作人员共计24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联系电话
1.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贵州省图书馆人事部:0851-86832282,19522827787
贵州省文化馆办公室:0851-85820600,13984075290
贵州省博物馆组织人事部:0851-84132050,15121547111
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办公室:0851-85893483,13608551152
贵州省文化艺术研究院(贵州省戏剧创作中心)办公室:18985410316
贵州省旅游学校:0851-82508007,13985491217
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15285161563
2.主管单位联系电话: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0851-85572907,0851-85570474,13985198891
四、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能安心在所报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如下: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过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其他符合可视为应届毕业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9.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