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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阳清镇市遴选教师148人

2021-03-03  |  来源: 清镇市人民政府

【导读】2021年贵阳清镇市遴选教师14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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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城区新建学校、新增班级师资紧缺及学科结构优化等问题,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中共清镇市委办公室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清镇市教育系统教师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委办通字〔2017〕41号)文件规定,将通过在全市二类学校和撤销高中部的学校进行城区教师公开遴选,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紧缺问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清镇市2021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奖励性积分与面试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奖励性积分、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遴选工作在清镇市2021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镇市2021年市内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教师148名,其中幼儿园教师20名、小学教师39名、初中56名、高中33名。具体遴选情况详见《清镇市2021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遴选教师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1)和《清镇市2021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遴选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2)。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 遴选对象

1.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全市二类学校在编教师进行公开遴选。

2.高中学校面向已撤销高中部的贵化中学和二类学校在编教师进行公开遴选。

“二类学校”的界定以《清镇市教育系统教师调配管理办法》(清委办通字〔2017〕41号 )文件规定执行。

一类学校:(1)原红新社区、新岭社区、百花社区、巢凤社区、红塔社区、乡愁社区及时光社区行政区域内所属学校。

2)红枫湖镇行政区域内所属的扁山小学、大土小学、红枫湖镇幼儿园。

3)站街镇行政区域内所属的站街小学、站街镇幼儿园、七砂小学、小河小学、莲花小学、康济小学、七砂中学、贵化中学、站街中学、条子场中学。

二类学校:卫城镇、新店镇、犁倭镇、暗流镇、流长乡、王庄乡、麦格乡行政区域内所属学校以及红枫湖镇、站街镇行政区域内归属一类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具有遴选岗位所需的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任教年限:

1)报考幼儿园教师必须在我市二类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2018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在我市二类学校任教的)。

2)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必须在我市二类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2016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在我市二类学校任教的)。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在我市二类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2016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在我市二类学校任教的)。贵化中学、卫城中学原高中部在编教师报考不受该任教年限限制。

5.年龄条件:

1)遴选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7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遴选高中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一类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考(贵化中学原高中部在编教师除外)。

2.截止到报名之日服务期未满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3.幼儿园教师2018、2019、2020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2016、2017、2018、2019、2020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的。

4.因违反考试纪律被查实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违反师德师风,且近五年在师德师风测评中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遴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60%+奖励性积分*40%

公开遴选总分以面试成绩60%和奖励性积分40%之和计算,面试及奖励性积分均实行百分制。同一岗位总积分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来确定位次;面试成绩并列的,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奖励性积分

总分100分,具备下列条件的予以相应计分:

1.幼儿园

  

积分

1.在农村基层学校任教3年以上。

以教龄计算,3年以上,每超一年计1分。8分封顶。

2.2018年以来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以教育局党委行文为依据>、班主任工作、教研组长(学校认定)。

担任校级领导一年计6分,中层领导一年计5分;担任班主任一年计4分,担任教研组长一年计2分。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计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16分封顶。

3.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次计3分。9分封顶。

4.夫妻双方均在我市乡镇工作1年及以上。(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学校认定)

1年计0.8分,4分封顶。

5.2018年以来获得国家、省、地(市)、县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名校长、教育名师、名班主任、先进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骨干班主任、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审核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

获得国家级表彰计12分,获得省级表彰计10分,获得贵阳市级表彰计8分,获得清镇市级表彰计6分,同一奖项计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28分封顶。

6.2018年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行政部门所属的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说课竞赛等教学技能比赛,参与课题研究、承担省地市县级示范课情况。(教育局基础教育服务中心学前教育科审核认可)

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0分、9分、8分计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9分、8分、7分计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8分、7分、6分计分。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7分、6分、5分计分。参与课题并结题的,分别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地(市)级6分、县级4分计分,同一课题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加分。承担示范课分别按国家级8分、省级6分、地(市)级4分、县级2分计分。不同项目奖项可累加,同一内容获不同级别奖项计分就高不就低,不可累加。35分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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