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根据工作实际,招聘科研助理岗位60-1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科研助理60-1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24年各二级学院科研助理名额分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聘用待遇
科研助理为编外劳动合同制用工,按以下待遇执行:
(一)工资标准:2088元/月;
(二)按黔西南州相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部分由学校从科研助理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部分由学校缴纳;
(三)学校免费提供集体住宿和享受职工早中餐待遇。
(三)学校为科研助理免费提供学生宿舍。
五、招聘程序
各二级学院制定具体招聘工作方案,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后报学校人事处。
六、有关说明
(一)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二)合同期限6个月(特殊情况可续聘10个月)。因工作需要办理续聘的,由用人单位于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办理续聘手续。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者,学校有权与其解除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1.本人自愿离职。
2.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人员。
3.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
(三)学校二级纪委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如出现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韦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59-322315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