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清镇市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镇市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根据《招聘简章》中:“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和“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的规定,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岗位空缺人数按规定进行递补。
2.递补资格复审时间:第一轮递补复审时间为2024年6月16日,递补复审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第二轮递补复审时间为6月18日,递补复审公告发布的时间为6月17日。递补复审期间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停机、通讯不畅通、无人接听、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递补资料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
3.资格复审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贵州省清镇市百花路13号)。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信息表(考生自行提供,审核现场不提供)。
②笔试准考证(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6月7日9:00至6月12日17:00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准考证打印”链接,登录系统打印此次考试笔试准考证,审核现场不提供,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851-85759150)。(交复印件1份,自行复印2份留存面试等下一环节备用)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交正反面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2024年毕业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截图及就读高校关于专业名称、毕业时间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不设模板。并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打印)。
⑥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教师资格证正在认定中的,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供本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成功的截图凭证或《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并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⑦语文学科岗位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交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⑧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比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本项结合个人情况提交,交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⑨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结合个人情况提交,收原件)
⑩考生诚信承诺书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提前粘贴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
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各考生需提前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好(原件与复印件分开)。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清镇市教育局、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若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审,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视为本人现场审查。
4.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6.资格复审结束,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等相关事宜,请考生随时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相关事宜清镇市教师招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招聘相关公告因考生本人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有关事宜
(一)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 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
(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清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试教、体检及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公布,相关事宜清镇市教师招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咨询电话:0851-82522296(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清镇市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