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9年,历经贵州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贵州省建设学校等时期,2014年定名为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为辅,是贵州省以培养建设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500余亩,在校中高职学生13000余人。学院设有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贵州省建设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6个教学单位。学院秉持“厚德、精技、乐学、善教”的校训,凝练了“学鲁班精神、做大国工匠”的育人理念,以“山地建楼宇、智慧筑黔城”为专业特色。学院建设有国家级智能建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BIM生产性产教融合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级建设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国家级楼宇智能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知行贵州”丝绸之路青年交流计划项目等国家级项目。
学院是国家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优质高职院校,省级32个产业链(新型建筑建材业)专业建设牵头单位,全省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省高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高职高专)设在我院。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理念先进、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的高素质、高技能师资队伍,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需求
(一)高层次人才
(二)优秀技能人才
二、引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5.符合学院工作岗位对学术水平的要求。
6.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学院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可放宽至50周岁,但须确保参加社保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7.承诺在本校工作9年及以上。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方式及待遇
(一)引进全职博士研究生待遇
1.编制全职引进。
2.提供住房安家费不低于60万元(税前)(双方协定支付方式),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面议。
3.按规定提供学院公租房一套,公租房管理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按照贵州省相关政策试用期(三个月)满后享受三年副教授级别的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后恢复实际职称级别工资福利待遇。
5.正式聘用后,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不低于1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10万元;科研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若申请国家、省市科研项目获批,学院将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
6.学院协助申报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津贴。
7.配偶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解决编制问题,配偶学历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可编制外聘用方式安排工作,若高层次人才离职,人才配偶须随其同时离职。
8.学院协助协商解决子女就近入学事宜。
9.其他
引进属紧缺、急需学科以及学术水平造诣高的博士研究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确定其它相关待遇。
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引进工作及待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确定。
(二)引进省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层次人才
1.编制引进。
2.薪酬待遇:工资绩效按照贵州省相关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
(三)高技能人才
1.编制引进。
2.其他面议。
3.属于紧缺拔尖的国家级技能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面谈确定其他相关待遇。
四、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填写《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荣誉、学术成果等佐证资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15085621672@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五、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学院纪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组织人事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学院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原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学院将不予聘用。
(四)本方案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百花路
联系人:蔡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0851-82547051
学院网站:https://www.gzjszy.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