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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赫章县招募430名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实施方案

2020-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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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乡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我县幼儿教师人员不足的问题,切实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根据《中共赫章县委办公室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赫章县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赫委办字〔2019〕53号)《赫章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430名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到缺幼儿教师的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赫章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募的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募方案、发布招募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募岗位

  招募岗位详见《赫章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具有中专(含中师和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8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持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毕业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三)以下人员不属招募对象。

  1.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内的人员。

  4.截止2020年7月30日仍在服务期内的赫章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参编管理幼儿教师。

  5.2019年招募成功但因各种原因延期体检,截止2020年8月12日未提出辞去乡村幼儿志愿服务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募公告。2020年8月7日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县教育系统政工QQ群上发布(QQ群内信息向当地教育管理中心索取)。

  (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赫章县第四中学(原老一中)。地址:赫章县双河街道和平路,联系电话:0857-3222369、0857-3232881。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所提供材料用A4纸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类专业《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及符合办证条件的主要佐证材料,可以报考,但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试用期限为一年,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期满后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5)赫章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报名表;

  (6)赫章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报名信息采集表(只须提供电子版)。

  2.资格审查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招募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募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募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参与公开招募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募方案要求或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参与公开招募资格。

  3.报名采取定幼儿园、定岗位报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视自己已报岗位竞争大小,改报比例达不到2:1开考的岗位,但只能改报一次。通过改报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募数仍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招募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考生所报岗位招募计划数取消的,考生本人可改报其他可开考的幼儿园岗位。

  4.报名时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据于2020年8月16日下午14:00-16:30在赫章县第四中学(原老一中)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组织:面试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募计划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末位名次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安排。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违纪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招募岗位开考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幼儿园末位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复试,面试复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招募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意见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募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用人幼儿园所隶属教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情况,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考核结论、提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核不合格,报招募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等情况的。

  (三)不符合招募对象规定的条件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五)属2017年以来赫章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招募成功,但未提出辞职申请的。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七)其它经研究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八、公示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并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赫章县教育系统政工QQ群(QQ群内信息向当地教育管理中心索取)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三)怀孕不能提供体检证明或因怀孕不能正常任教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暂不享受相关待遇,待能正常任教时再补办相关手续,但必须在孩子出生后180天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募。

  (四)所有招幕岗位须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参加志愿服务,享受相关待遇,招募到岗时间以县教育科技局行文安排为准。

  九、待遇及优惠政策

  补贴、保险等待遇按照《赫章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每个学年结束后,可从该学年度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总数(不含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中,择优选(考)聘20%作为不占编制,按照《赫章县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并重新完善劳动合同。

  十、合同管理

  乡村幼儿教育志愿者实行合同制管理,由乡镇教管中心按学年度与志愿者签订劳动合同(每学年签订1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如因政策变动、人员超编、幼儿园终止办学等原因导致不能续签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

  所报考幼儿园因客观因素,于2020年9月不能按时开办的,待相应幼儿园正式开办后,才行文招募,并签订劳动合同,招募人员方能从事志愿服务。

  其它因国家、省、市政策变化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募工作在招募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

  组  长:刘  庆(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  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唐  瑜(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佑银(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胡庭伦(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福国(县委编办主任)

  陶光奇(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 琳(县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

  徐 聪(县卫健局局长)

  王进萃(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  坤(县人社局副局长)

  吴开富(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黄佑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 坤、吴开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人社局、教育科技局相关股室人员为办公室工作员。

  十二、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参与招募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科技局)

  0857-3232881(赫章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委员会)

  (二)在招募各环节中,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疫情防控

  根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精神,由县卫健局牵头制定考调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考调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选派医务人员参与考调期间的疫情防控。

  (四)本《招募方案》解释权属招募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招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招募过程中,由招募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募信息都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县教育系统政工QQ群(QQ群内信息向当地教育管理中心索取)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3:招募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1:岗位表.xlsx

  赫章县招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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