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织金县教育科技局同意,我公司决定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编外幼儿教师派遣到相关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开展,特制定《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编外幼儿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试教、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试教程序、公开试教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8名编外幼儿教师,派遣到织金县内及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以下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9月28日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发布。
(二)报名要求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削减。
(三)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8:30—10月9日下午17:30期间扫码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微信扫码登录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人员报名流程》附件4。
(四)网上缴费
提交报名信息登记结束后须于2023年10月7日至10月9日期间扫码缴费,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00元(已缴费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或未领取准考证缺考的,概不退费)。报名费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代收。
缴费程序:详见《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人员缴费流程》附件5。
(五)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初审期间,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通过的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电话联系进行反馈)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登记表;再次审核仍未通过的,说明原因,视为报名失败,取消报考资格。
(六)准考证领取
领取试教准考证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试教准考证时间:2023年10月12日
领取试教准考证地点:织金县第六中学停车场旁零工市场内
五、试教
此次招聘只进行试教,试教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试教时间:详见试教准考证
试教地点:详见试教准考证
试教内容:小班上册:语言领域《苹果种子的故事》
中班上册:社会领域《玩具超市》
大班上册:艺术领域《美丽的秋菊》
具体试教内容随机抽取,试教时限为20分钟(含备课时间)总分为100分。未参加试教或试教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试教成绩将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发布。
试教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试教成绩相同,且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学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须同时持《试教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试教。若身份证不慎遗漏或者丢失及其他客观原因未带的可出示驾照、电子身份证相关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六、资格复审
在试教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企业)及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考生自主完成并提交体检报告,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试教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
八、政审
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完成。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联合惩戒对象的。
九、公示拟聘
经试教、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或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入职
对拟聘公示后无异的人员,签订派遣劳动合同,因其它原因离职的,往下递补。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8709249
监督电话: 0857-8709061
(二)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或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四)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特别提醒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招聘实施各环节时间的,将在织金人民政府网或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另行通知。以防电话联系不上请报名人员关注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
附件:
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http://www.gzzhijin.gov.cn/zwgk/zdlyxx/wgjy/jycy/202309/t20230928_82543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