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文件精神,为充实全县中小学教研力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12名教研员到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选调方案》)。
一、组织保障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选调办”),负责依照本《选调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择优聘用。
三、选调对象
1.县直学校和县城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2.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专任教师中拟进入选岗环节的115名教师。
四、选调职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选调教研员12名,其中:中学语文2人、中学数学2人、中学英语2人、中学化学1人、中学历史1人、中学道德与法治1人、中学地理1人、中学信息技术1人、学前教育1人。
五、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职业道德良好,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命题研究、语言表达、文字撰写及信息技术运用与课堂教学融合能力。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省政府津贴获得者、省骨干教师、高级职称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中学教研员需具有5年以上(含5年)高中或初中教学工作经历,报考幼儿园教研员需具有5年以上(含5年)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
(四)报考中学教研员取得初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专任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研员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专任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有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教学业绩优秀,最近一次教师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列全县同类同科前30%区间。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招(录)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选调办”在沿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7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地址:团结街道翠屏路<县第六完全小学往北约150米处>)。
报名所需材料:
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7.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参选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资格条件达不到职位要求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县选调办”组织实施,即考试成绩=现场答辩成绩。
(1)考试(现场答辩)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2)现场答辩总分100分。现场答辩时间在10分钟以内,答辩由评委设计问题,应聘人员现场作答。
(3)现场答辩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现场答辩成绩80分为合格线(含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数及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选调办”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选岗,该职位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选调办”牵头,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的方式进行。若考察不合格或出现职位空缺,该职位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沿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对无影响选调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选调的教研员按照“保留岗位不变”的原则。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并将其违纪情况通报到原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违纪的相关考试工作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凡参加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本《选调方案》由“县选调办”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856-8220606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856-8228665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调
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anhe.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26_82060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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