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城乡教师队伍均衡协调发展,加大教师轮岗交流力度,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城区学校缺编教师岗位实行公开考调。为确保公开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公开报名、公开程序、统一考试、择优选用的办法进行。
二、考调职位及人数
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缺编教师37人,具体学校及职位见《余庆县2023年城区学校缺编教师考调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县范围内任教三年及以上在编教师(2020年9月及以前经市级批准聘用且2020年12月31日以来未正式调动过,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荣获市级优质课一等奖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特岗教师需接转后满一年以上,即2019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交流(借调)到子营街道和白泥镇符合《余庆县2023年城区学校缺编教师考调职位表》中职位报考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考调,符合报考条件且未参加考调的或报名后在任一环节放弃的退回编制单位,未考上的教师确因工作需要且符合交流条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应学段及以上学科教师资格证。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3.报名资料:《余庆县2023年城区学校缺编教师公开考调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加分材料(各种材料均为原件,同时交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4.报名费用:100元/人。
5.资格审核:报名时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均取消考调资格。
6.报名人数与考调职位数不足3:1的,调减或取消相应考调职位数。报名结束后在“余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余庆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发布调减公告。
五、考试及成绩计算
(一)笔试
1.笔试为统一时间、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所报考职位的学科知识80分,综合知识20分,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11:30。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笔试前一日下午2:00—5: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体局51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余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余庆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次日8:30-11:30,14:00-16:00为查分时间,查分结束后按考调职位数最高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作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二)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2023年8月5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成绩: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以面试成绩通知书形式在候分室告知考生面试成绩。
(三)加分
加分项目为:综合表彰、优质课比赛(竞赛)、年度考核三项,合计加分满分为5分,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加分细则见《余庆县2023年城区学校缺编教师公开考调加分细则》(附件3)。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20%〈保留两位小数〉+加分,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在“余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余庆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示拟考察对象,公示时间为3天。
六、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
按设岗学校职位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同校同一职位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考察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则根据全日制学历高、职称高、教龄长确定排名顺序,若条件再相同的则由考调领导小组重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县教体局牵头组织各考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实施考察。违法违纪和违反师德师风的直接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确定拟调对象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调对象。
八、公示
拟调对象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余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yq.gov.cn)、“余庆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九、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考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调动(2023年12月31日前未查实的,不再办理调动手续)。公示后自动放弃者,3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遴选、调动。
十、相关事宜
(一)考调期间,各考调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余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gyq.gov.cn/)、“余庆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余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余庆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二)本次考调的所有环节不实行递补。
(三)本次考调由县人社局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一、未尽事宜,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24622749 县教体局综合股
监督电话:0851—24624855 县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驻县教育体育局);0851—24623388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文章来源:http://www.zgyq.gov.cn/bmxzxxgk/xjyj/bfblmjyj/tzgg/202307/t20230718_81018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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