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23〕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安龙县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安龙县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15名,为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用于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具体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安龙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安龙县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以报考初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2023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学科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五)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六)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安龙县中央“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招聘。学科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安龙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选岗)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