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和市教育局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铜教发〔2023〕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全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32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8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详见《江口县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计划及专业设置表》(附表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边远乡村学校及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农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充实我县农村学校的语文、数学学科以及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原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学前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队伍。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及专业等条件要求
初中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学前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江口县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计划及专业设置表》(附表1)。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