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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凯里市教育系统招聘200人

2022-12-30  |  来源: 凯里教育系统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和《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2年凯里市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指定地点服务(含在指定地点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下同)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本《实施方案》及附件中简称“四项目人员”,下同),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需截止2023年1月15日及以前服务期满一届(3年)及以上;

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4.部分岗位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3年1月15日及以前,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9.“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1月1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2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0.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1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

14.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以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为准。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月16日09:00至1月18日17:30期间[特别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登录http://guiz.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218并用个人身份证号注册后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凯里市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职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考试时间相同的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00至1月19日17:30。

1.资格审查由凯里市人社部门统筹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24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1月18日17:3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查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格证等资料,供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评审环节的,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由审核组提出申请,经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提交报名系统后台给予改报;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仍未改报的,以及使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查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报名系统后台给予修改。

3.2023年1月18日17:3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19日上午12: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2023年1月19日17:3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月16日9:00至1月19日17:30期间登录“http://guiz.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218”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网络波动影响,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务必提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或办理报名费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原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需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局(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符合减免考务费的人员,请于2023年1月19日17:30前到凯里市人社局(金山大道18号)601室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5.报名(缴费)结束后,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公布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情况。

6.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9日17:3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特别提醒:资格复审环节必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资格复审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再次开放《报名表》打印功能。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将无法打印]

报名(缴费)结束后,无人缴费的招聘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1:1(不含1:1)的,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见职位一览表。

2.笔试命题

笔试考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

3.笔试考试时间及《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地点为凯里市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请考生考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笔试成绩由凯里市人社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公告。

笔试考试工作由凯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指定网站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进入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入围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按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备案注册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明确的专业或教育部学信网上备案注册的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3年1月15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6.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凯里市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8.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需要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果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材料。

凯里市人社部门指导下,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凯里市人社局在指定网站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招聘、复审、面试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或笔试人员名单由凯里市人社局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凯里市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凯里市人社局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请考生考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比例见附件2)。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 +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凯里市人社局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先进行面试的考生为笔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的岗位:①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②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凯里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由凯里市人社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开展。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在凯里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所列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六)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七)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1月1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2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十)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二)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十三)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十四)截止2023年3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十五)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

(十六)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十七)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十八)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十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二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九、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凯里市人社局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凯里市人社局审核,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被我州多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列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务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凯里市人社局报    凯里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凯里市招聘咨询电话:0855—8225253 

凯里市招聘监督电话:0855—8653562

附件:1:凯里市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x

          2:凯里市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咨询电话及笔试面试所占分值比例一览表.xls

          3:凯里市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填表注意事项).doc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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