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 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 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相关工作部署,缓解全市教学辅助人员紧缺难题,由贵州仁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辅助人员20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设置
(一)学前教育40名;
(二)小学81名:语文37名、数学27名、英语16名、体育1名;
(三)初中80名:语文17名、数学15名、英语12名、物理10名、化学3名、生物1名、地理3名、信息技术1名、历史7名、道法4名、体育5名、音乐1名、美术1名)。
以上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实施工作由相应学校组织,由贵州仁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办理入职手续。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原则上以各学校发布的应聘时间为准。应聘者可于2022年8月27日至9月1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贵州仁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咨询了解有关信息。
2.报名方式:原则上由各学校发布招聘信息并报贵州仁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司同步将各学校招聘信息统一公布在公司公示栏等地方以方便应聘者及时了解各学校招聘信息,实行双向自主选择应聘学校。
咨询电话:0859-6218958 18185966611
监督电话:15585938877
四、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
2.年龄4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
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中分流学校(含托管学校)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兴仁市2022年“特岗教师”招考进入面试后未录取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聘用。
4.按本条第三款均不能满足教学辅助人员补充需要的,面向社会层面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三)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中分流学校(含托管学校)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幼儿园、小学教学辅助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学辅助人员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学科要求:幼儿园和初中应聘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小学应聘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文科方向可以应聘语文、理科方向可以应聘数学。
(七)资格审查及档案建立:招聘学校和公司严格落实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并由公司建立个人档案。
六、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三)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公安、司法机关查处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近三年工作中失职渎职受到责任追究的;
(五)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一)临聘教学辅助人员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制度。每一年合同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和学校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 二)学校将临聘教学辅助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成长、职称晋升、薪酬待遇、表彰奖励以及变更、续签、解除合同的重要依据。
(三)临聘教学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
3.未按规定上岗时间到岗的。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管理的。
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八、待遇保障
(一)聘用的合同制教学辅助人员不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符合条件的受聘者与贵州仁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先上岗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满1年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二)工资及其他待遇:每月工资4300元(含社会保险及服务费),若政策有调整,按政策执行。
(三)其他待遇:与学校其他教师同等享受学校各类考核以及评优评模。
九、防疫防控要求
所有应聘者在应聘期间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