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贵阳警察招录体测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贵州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贵阳市2020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将组织开展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2020年11月9日,分上、下午进行;上午8:30、下午2:00。具体体能测评时间见附件。
体能测评地点:贵阳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部(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78号),可乘公交车至“老阳关”站下车前往。
二、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招录简章》有关规定,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具体对象见附件)。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转发<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的通知》(黔公政传发[2020]64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能测评程序
体能测评项目顺序依次为:①纵跳摸高(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三次,取最好成绩),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在正式测评前可进行一次试测,但不计成绩),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主考官当场向测评考生宣布测评结果,纵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结果不达标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
五、体能测评要求
1.根据体能测评时间安排,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8:30(上午组)、14:00(下午组)凭《居民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到体能测评指定地点检录。 9:00(上午组)、14:30(下午组)前未进入体能测评点的体能测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2.体能测评考生必须在各组引导员的引领下按项目测评顺序进行测评。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测评合格考生在引导员的引领下继续下一个测评项目,测评项目不合格的人员归还佩带的顺序号后离开测评场地。
3.体能测评考生须独立完成所有体能测评项目。
4.请考生根据纵跳摸高测评项目的要求修剪好指甲。
5.请考生务必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
6.考生请自备饮水。
7.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贵阳202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阳202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体能测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仔细阅读招录简章、报考指南、防控要求、温馨提示等内容,并按照笔试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贵州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内容,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1.“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
2.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经入场检测合格的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候考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