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的规定,为做好我州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至4月1日(星期六)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23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3日(星期一)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址: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按照《招录公告》有关规定,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者需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请进入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主动联系招录机关咨询资格复审事宜。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对照《招录公告》相关规定和要求,持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 ”打印的《贵州省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和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调入其他单位的,需提供调动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详见附件2)。
2.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内年度考核情况、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退伍证或转业证)。
5.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任职连续满2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并签署《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承诺书》(详见附件3)。
9.招录职位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
1.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4)。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本人需委托他人办理现场资格复审手续的,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复审:(1)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和《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2)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五、有关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递补资格审核后,审查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录单位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报考者,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刻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
六、其他事宜
(一)黔西南州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拟定于2023年4月15日、16日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准备。
(二)根据《招录公告》规定,在公开招录过程中,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均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xn.gov.cn)发布,请广大报考者仔细阅读《招录公告》,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各环节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报考者未及时阅览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黔西南州委组织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报考者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黔西南州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 0859-3233780
黔西南州公安局政治部 0859-3292019
附件1:黔西南州2023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一览表.xls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