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31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swzjgkqr@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0107101234)。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认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回避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3)。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有国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