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27465 |
信息分类: |
招考招聘 |
发布机构: |
安顺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3-02 10:25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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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
是 |
名称: |
安顺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 (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公示 |
根据《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安顺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考生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加分政策
(一)少数民族报考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二)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二、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人员名单
经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查询,并对报考符合加分要求职位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现将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至3月8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3月8日下午18:00前向安顺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考生密切关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党建网公布的加分信息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网站公布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1-33283359
附件:安顺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名单.xlsx
安顺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