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就报考黔西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加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政策
根据《公告》规定,少数民族报考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二、加分审查
黔西南州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加分采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比对确认的方式进行,不设置现场加分点,考生不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经比对确认,符合《公告》规定,且网上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一致的视为审查合格。经审查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根据《公告》规定,在公开招录过程中,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均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xn.gov.cn)发布,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各环节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0859-3233780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
2023年2月27日
原标题:黔西南州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加分有关事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rsxx/gwykl/202302/t20230227_783108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