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以及省、州有关规定,按照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年度进入计划,经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州考调参公管理人员5名。
一、考调原则
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突出政治标准,健立健全考调基层优秀公务员的工作机制,着力选用熟悉基层情况、符合上级机关要求的优秀基层公务员,优化州级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考调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公管理人员5名,详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考调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1.面向黔西南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考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在报考考调中有明确最低服务年限的,应当达到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没有明确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本级机关是指州级机关、县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录用后在本级机关工作再调入上级或下级机关工作一段时间,重新调回本级机关工作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5.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6.现任乡科级正职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务职级(如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要求,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报名时间第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