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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30人

2021-06-16  |  来源: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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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法院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非编制)。工作职责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修订<贵州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高法〔2019〕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书记员职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730名。其中,省法院42名、贵阳铁路运输法院5名、贵阳市两级法院216名、安顺市两级法院73名、铜仁市两级法院126名、黔东南州两级法院155名、黔南州两级法院113名,共60家法院(各院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现工作单位为我省各级人民法院的,年龄不限;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现工作单位为我省各级人民法院的,放宽至具有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2.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6.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7.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有关待遇

相关待遇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

(一)转正定级后,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由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等4部分构成。

(二)聘用制书记员设置6个等级,实行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根据等级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三)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定期组织聘用制书记员参加健康检查,并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在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带薪休假、出差补助等权利。同时,根据劳动法等规定享有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

(四)经聘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现场加分审查、岗位基础知识测试、速录技能测试、调剂、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gzgdfy.ks365.org/,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2日17:00。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法院。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注册。

2.填报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贵州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电子照片标准尺寸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30KB ≤ 文件大小 ≤ 10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上传。

注意: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基本信息、加分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在报名时未填报加分信息或虽填报加分、但未经现场加分审查确认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政策详见本公告第四点第(三)项),核对无误后,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此后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考信息进行修改。报名成功后,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在2021年6月23日12:00前由报考人员本人向报考法院政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报考法院层报省法院政治部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报名成功后,除姓名、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报考信息有误的,均不再接受修改,因信息填写错误或资格审查时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或加分、甚至被取消报名资格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环节,将在面试前开展现场加分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法院对考生加分印证材料、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不实报考申请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招聘计划调整。招聘法院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法院同意后可减少、取消招聘计划,并于2021年6月25日12:00之后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网”(www.guizhoucourt.gov.cn)上进行公布。

4.网上打印《机考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1日9:00—7月4日1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机考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打印字迹、照片清晰)。《机考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岗位基础知识测试、速录技能测试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机考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现场加分审查

1.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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